南江县赶场镇“10·12”事故5人受处分

发表作者:admin   文章来源:原创   发表时间:2007-07-19   访问量:3490   打印本文
 
 
2006年10月12日7时50分,南江县赶场镇发生一辆运输型拖拉机在陡坡下滑过程中将道路左侧人行道内行走的12人撞倒,造成死亡7人、伤5人(其中:重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市、县两级政府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市、县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全力抢救伤员,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近日,市安委会对“10·12”事故提出了具体的处理意见,责令南江县赶场镇人民政府、南江县公安局赶场派出所、南江县赶场镇小学三家单位向南江县人民政府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对南江县赶场镇分管安全、集镇副镇长等5人分别予以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诫勉谈话等处分。
对本次事故负主要直接责任人驾驶员安厚元,鉴于其行为已涉嫌构成道路交通肇事罪,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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